本报讯 持续了3年多的全国证券第一大案———东方电子(资讯 行情
论坛)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又出现新进展。记者昨天获悉,由于公司在股改中承诺将在6个月内解决索赔的日期已经过去了2个多月,但仍没有进展,因此,原告19位代理律师将于今天集体向烟台国资委递交《关于呼吁烟台市国资委督促东方电子公司全面履行股改承诺的请求函》。
据了解,由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等19位律师起草的《关于呼吁烟台市国资委督促东方电子公司全面履行股改承诺的请求函》将于今天正式下发到烟台市国资委的手里。根据东方电子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2006年8月2日,东方电子股东大会顺利通过了股改方案,在股改方案中,烟台国资委下属的集团公司(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承诺将以其持有的不超过60211200股股份承担65%的责任,而东方电子公司需要拿出104721171元的配套现金来承担另外的35%责任,并在通过股改方案后的6个月内解决虚假陈述索赔案。
目前,股改方案中承诺解决虚假陈述索赔案的6个月期限已过去了2个多月,东方电子股票也一直停牌至今,但东方电子方面既拿不出可为大多数原告接受的现金配套方案与原告投资者和解、履行股改承诺,也没有同代表大多数原告的代理律师们进行全面谈判,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东方电子的股民索赔陷入僵局。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委托的19位代理律师致函烟台国资委,希望烟台国资委以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履行职责,从而促使该案能以全面、公正、合理、大多数原告可接受的方式解决。
另据原告代理律师之一宋一欣介绍,为使得这一持续3年多的全国证券第一大案能够尽快得以解决,今年9月25日,代表总标的2/3即3亿元索赔额的原告的全国各地17家律师事务所(现19家)的律师,成立了集体谈判律师团,请求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早日解决此案。在前期的谈判接触中,原告投资者与代理律师一致认同东方电子案由被告提供股票加现金的赔偿方案。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