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天翔发自上海
    上海15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和5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于近日共同签署了《上海市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保险自律公约》,这次所签署的行业公约是对去年年底那个同名的“自律公约”的修订,并增加了新的交强险内容。
    “由于去年那个自律公约的内容过于原则,缺乏奖惩机制,使得市场上的非理性竞争愈演愈烈,因此决定对原内容进行修订。保监会要求车险业务在今年必须全面实现盈利,所以必须规范经营,而行业自律则成为了盈利的前提。”占上海市场份额最大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朱守中表示。
    据了解,新的自律公约较原来的更加细化了操作规范,同时规定了交强险4%和商业机动车保险15%的代理手续费上限,制订了实施细则,对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核查更具有可操作性。部分新增内容包括:不准擅自变更保险条款和费率;必须与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开展交强险业务,严格区分直接业务和中介业务,不准向无保险代理许可证或无真实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代理手续费;必须严格规范交强险理赔服务,不准出现惜赔、拖赔、漏赔等现象;必须将交强险业务单独核算,不准出现挤占交强险费用、过高或过低评估准备金等违规行为;必须严格执行“一次性全额收取保费后出具交强险保险单和保险标志”的规定,不准出现交强险应收保费长期挂账的非正常现象等。
    上海保监局主管财产保险业务的邓雄汉副局长表示,车险市场秩序的好坏是财产险市场是否规范的关键,目前不和谐声音最多的、最不合规的就在车险领域,保监部门接到投诉最多的也在车险领域。他表示,从上海保监局接到的一些投诉中已经不难发现,某些保险公司为了获得业务已经是“不择手段”;去年的行业自律公约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让上海车险市场的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因此效果也并不好,现在重新修订,重新签约,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律公约的操作性更强,避免台上签约台下违约的表面文章。
    中介代理手续费混乱几乎已经成为了车险市场的一大“毒瘤”。邓雄汉对此表示,交强险4%和商业机动车保险15%的代理手续费是保险监管部门能够允许的“底线”,“无论哪家公司都不许碰”。另外,他透露,上海地区已经发现了有保险公司向无保险代理许可证或无真实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代理手续费的现象,其背后可能隐藏着商业贿赂,保监局已经将一些案子移交了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