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广州控股11.189%股权,挺进火电领域
证券时报记者 蔡晓铭
本报讯 长江电力今日披露将战略入股广州控股。长江电力昨日分别与广州控股第二大股东广州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及第一大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由长江电力收购发展实业所持广州控股11.189%股权,合计23039.82万股,收购总价款为10.598亿元。 收购完成后,长江电力持有广州控股11.189%股权,为第二大股东,发展实业不再持有广州控股股份,发展集团仍持有广州控股66.99%股权,为控股股东。
转让股票来自股改增持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安排,长江电力将在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10.598亿元收购价款转入指定账户,并在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后支付给发展实业。以10.598亿元计,长江电力此次收购广州控股股权的成本为每股4.60元,较广州控股2006年中期报告披露的每股3.74元的净资产溢价22.99%。这一收购价格也与广州控股目前二级市场上的股价相当,广州控股10月9日的收盘价为每股4.69元。
事实上,发展实业此次转让的23039.82万股股份均来自广州控股股改完成后发展集团履行股改承诺在二级市场上增持的部分。广州控股股改方案于2005年8月18日实施后,发展集团根据承诺,从2005年8月22日起在二级市场通过发展实业增持广州控股流通A股,至2005年8月25日,共计增持23039.82万股,当时增持这些股份所用的全部资金为10.0016亿元。如今发展实业将这部分股权以10.598亿元转手,可获得5966.28万元的转让收益,相当于每股获得转让收益0.2589元。
长江电力战略性入股
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同时,长江电力也与发展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确认长江电力此次收购广州控股股权后,成为广州控股的战略投资者。长江电力承诺,收购的广州控股23039.82万股股份在股份过户之日起5年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协议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转让。在长江电力持有广州控股股份的5年锁定期内,发展集团和长江电力将同意广州控股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
长江电力同时同意保证发展集团对广州控股的绝对控股权,认同广州控股的发展战略与相关战略措施,并同意广州控股现有管理团队的安排。按计划,长江电力仅在战略入股广州控股后,按照广州控股的公司章程程序向广州控股董事会派出1名董事,广州控股仍保持目前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构架。据悉,长江电力向广州控股派出1名董事将在今年年底完成。
此外,双方的战略合作协议也透露出发展集团未来有整体上市计划。长江电力与发展集团还约定,将来在发展集团整体上市时会优先考虑通过向长江电力定向增发,使长江电力在广州控股的持股比例增加到20%,定向增发的价格将根据国家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定向增发也不会影响发展集团的绝对控股权。
向火电领域战略推进
分析人士认为,长江电力此次战略性介入广州控股并非偶然,而是来自其前期制定的向火电领域推进规划,以降低单一水电资产受季节及来水情况影响过大的经营风险,平衡电源结构。由于受来水减少的影响,长江电力今年上半年总发电量就已略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在长江电力此前制定的2005-2010年发展规划中,已经确立了收购外部优质发电资产、拓展电力相关业务的战略。而作为珠三角大型综合能源供应商的广州控股,旗下拥有大量优质的火电资产,历年来保持了稳定的业绩增长水平,自然成为长江电力青睐的对象。
在向火电领域战略推进的规划下,入股广州控股应该不是长江电力收购火电资产的唯一动作,因为这一火电资产配置比例与其庞大的水电资产相比还显得过小。事实上,自2005年起,长江电力高层就在多个场合表示过有意收购国家电网的火电资产,并提出将以一定的考核标准对拟收购火电厂的效益进行分析,不会盲目介入火电领域。进入2006年后,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发展,国家电网公司的发电资产出售提速,长江电力或将在入股广州控股后继续增加在火电领域的投资。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