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 公司中国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下称"医保公司")与北京华美达药业有限公司(下 称"华美达公司")于2003年5月22日签订的《金薯叶止血合剂独家经销协议》纠 纷案下达终审判决:解除医保公司和华美达公司签订的独家经销协议,判令华美 达公司支付医保公司334万元人民币货款以及利息损失,医保公司赔偿华美达公 司29.7万元人民币赠样药品款。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医保公司已于2005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