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4,000万元。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未为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650万元。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第九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3名,2名董事出具了授权委托书,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哈水”)提供担保的事项。根据亚泰哈水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为亚泰哈水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亚泰哈水上述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05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2.08%,上述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道外区水泥路102号,法定代表人张国栋,经营范围为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及销售;建材产品的制造及销售;建材产品开发、咨询、服务等业务。截止2006年8月31日,亚泰哈水资产总额为736,091,405.76元,负债总额为470,659,500.95元(其中:银行借款53,629,000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为467,559,500.95元),净资产为265,431,904.81元。2006年1-8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3,938,090.32元,利润总额1,555,461.2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亚泰哈水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9.5%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6年9月2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亚泰哈水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亚泰哈水上述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同意亚泰哈水上述借款展期,则保证期间至上述借款展期后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亚泰哈水经营的需要提供的担保,亚泰哈水是本公司持股99.5%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的风险较小。从重组后亚泰哈水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看,亚泰哈水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650万元,占公司2005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3.1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累计为70,500万元,占公司2005年12月31日母公司净资产的28.7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亚泰集团第七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2、亚泰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