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从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接获通知,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209号文《关于同意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公告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对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并同意豁免其因持有本公司17722.08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2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刊登于2006年10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