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218号《关于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对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575,284股社会法人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