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光华"或"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10月30日召开的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申明
    1、征集人仅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并签署本征集函;本征集函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以其他目的。
    2、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征集函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或与之冲突。
    3、本次征集投票委托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存在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投票权的活动。
    4、征集人承诺将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按照股东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二、释义
    在本征集函中,除另行说明之外,下列词语应具如下意义:
    "世纪光华"/"公司" 指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 指世纪光华董事会
    "征集投票权" 指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由征集人在该次会议上代表作出委托的流通股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ENTENNIAL BRILLIANCE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设立时间: 1990年5月8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世纪光华
    股票代码: 000703
    法定代表人: 乔向明
    注册地址:北海市海角路1号二号楼
    办公地址:郑州市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6层
    邮政编码:450007
    电 话:0371---67422266
    传 真:0371---67422233
    电子信箱:0703 @371.NET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系统工程及通信产品的研究及科技开发;对房地产、电子通信产品、彩印包装、铝型材等行业的投资。
    2、征集事项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事项为由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将于2006年10月30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权。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商沟通,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0月10日发出召开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基本情况详见于2006年10月1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方案具体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10月20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世纪光华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6年10月20日下午3:00至2006年10月30日下午14: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委托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征集对象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格式附后)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委托将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并转交给本次征集投票委托的联系人。
    法人股东请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2006年10月20日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送达本次征集投票委托的联系人(信函以实际收到为准)。
    个人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2006年10月20日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签字),送达本次征集投票委托的联系人(信函以实际收到为准)。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委托"。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河南郑州市花园路59号 邮政大厦20层2012房间
    联系人:刘杰
    邮编:450003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审核并见证,经审核见证有效的授权委托将转交给征集人。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并均由股东签字盖章。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委托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2、其他事项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做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示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者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5)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投票委托征集函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投票委托征集函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征集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有效;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须盖章)
    征集人声明:征集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承诺将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按照股东的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声明:本人(或本单位)是在对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或本单位)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委托行为自动失效。本人(或本单位)已详细阅读有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的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同意世纪光华董事会按照本委托书的投票指示代理行使相关股份的投票权。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上市公司名称 世纪光华 证券代码 000703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请填写其
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投票的股份数量
委托指示
征集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