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向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定向转增6 股 。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 年10 月11 日。
    ● 复牌日:2006 年10 月13 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 年10 月13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龙建股份”,股票代码“600853”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召开时间为2006年9 月25 日,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9 月21 日、22 日、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 至11:30 时、13:00 至15:00 时。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赞成率为99.33%,其中:非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100%,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93.76%。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刊登在2006 年9月2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执行对价方案的要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所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164,560,018 股为基数,以截止2006 年6 月30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98,736,011 股(相当于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85455 股),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 股转增6 股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50 股对价。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一)法定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出法定最低承诺,履行法定的义务,遵守限售相关规定。
    (二)附加承诺
    为了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工作的进行,除法定承诺外,本公司控股股东路桥集团附加承诺:
    1、对于未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表示意见或者已表示反对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路桥集团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有权按照公司200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路桥集团出售其所持股份,然后由路桥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安排。
    若上述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按照上述价格将所持股份出售给路桥集团,则上述非流通股股东仍然执行对价安排。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起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个月)期满之日止,若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明确要求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被执行的对价转增股份,则路桥集团承诺:在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满后的五日内,向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被执行的对价转增股份。上述非流通股股东若向路桥集团要求偿付被执行的对价转增股份,则视为路桥集团代其支付了对价。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代其支付对价的路桥集团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2、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路桥集团承诺,将继续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尽快解决占用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的问题。
    3、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获得通过,在本公司因实施定向回购减少注册资本而发布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如果龙建股份的债权人提出债权担保要求,路桥集团承诺为龙建股份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4、路桥集团承诺彻底规范其与龙建股份之间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按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路桥集团承诺今后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决策和控制优势,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龙建股份资金,不从事任何损害龙建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内容为:向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定向转增6 股。
    (三)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前 执行对价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7,430,000 38.961 / 207,430,000 32.866
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 135,000,000 25.357 / 135,000,000 21.390
北京大地广告艺术公司 9,680,000 1.818 / 9,680,000 1.534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第一汽车制造厂 2,420,000 0.455 / 2,420,000 0.383
黑龙江电力公司 2,420,000 0.455 / 2,420,000 0.383
上海万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0.376 / 2,000,000 0.317
上海千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 0.282 / 1,500,000 0.238
宁波市海曙天龙农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340,000 0.252 / 1,340,000 0.212
齐齐哈尔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10,000 0.227 / 1,210,000 0.192
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铁路分局 1,210,000 0.227 / 1,210,000 0.192
交通银行齐齐哈尔支行 1,210,000 0.227 / 1,210,000 0.192
南通中元实业有限公司 1,210,000 0.227 / 1,210,000 0.192
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1,210,000 0.227 / 1,210,000 0.192
合计 367,840,000 69.091 / 367,840,000 58.282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 年10 月11 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 年10 月13 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 年10 月13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龙建股份”,股票代码“600853”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单位:股)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国家股 342,430,000 -342,430,000 0
社会法人股 25,410,000 -25,41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367,840,000 -367,840,000 0
有限售条件 国家股 0 +342,430,000 342,430,000
的流通股份 社会法人股 0 +25,410,000 25,41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0 +367,840,000 367,840,000
无限售条件 A股 164,560,018 +98,736,011 263,296,029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64,560,018 +98,736,011 263,296,029
股份总额 532,400,018 +98,736,011 631,136,029
    注:由于解决控股股东路桥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北钢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而实施的龙建股份定向回购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所持部分股份的定向回购方案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之后实施,故上述股本结构变化未考虑由于定向回购而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1,556,801 2007年10月13日 注1
31,556,801 2008年10月13日
144,316,398 2009年10月13日
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 31,556,801 2007年10月13日 注2
31,556,801 2008年10月13日
71,886,398 2009年10月13日 法定限售
北京大地广告艺术公司 9,680,000 2007年10月13日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第一汽车制造厂 2,420,000 2007年10月13日
黑龙江电力公司 2,420,000 2007年10月13日
上海万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2007年10月13日
上海千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 2007年10月13日
宁波市海曙天龙农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340,000 2007年10月13日
齐齐哈尔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10,000 2007年10月13日
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铁路分局 1,210,000 2007年10月13日
交通银行齐齐哈尔支行 1,210,000 2007年10月13日
南通中元实业有限公司 1,210,000 2007年10月13日
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1,210,000 2007年10月13日
    注:1、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除为解决路桥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北钢集团占用龙建股份资金而实施定向回购外,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八、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人:王征宇 佘丽婷 李学强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1 号
    邮政编码:150009
    联系电话:0451-82281860 82281430
    传真:0451-82281253
    2、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等财务指标将发生变动,但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动。
    九、备查文件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说明书(修订稿);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10 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