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6年9月29日以专人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 2006年10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德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到期,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的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温子健、王伟旭、汪方怀、刘东明、符洪、杨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尹伯成、储一昀、瞿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深圳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尹伯成、储一昀、瞿强对上述提名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于2006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06年10月10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温子健,男,1957年8月生,硕士。曾任职于人民日报社海外版,人民日报社教科文部;曾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现任职于人民日报社事业发展部,现任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主要兼任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社长兼总编辑。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伟旭,男,1955年10月生,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财政厅干部,江西省审计厅行政文教审计处负责人,江西省审计厅办公室副主任,江西省审计厅综合指导处处长,江西审计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江西注册审计师评委,江西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江西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裁,上海利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上海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处长。现任人民日报社计财司副司长,兼任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方怀,男,1963年12月生,本科,复旦大学经济系毕业。曾任安徽省委政策研究室经济处巡视员、综合协调处处长,安徽省发展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安徽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安徽省决策咨询中心主任,人民日报社事业发展局重大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海南上市公司董秘协会理事长。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裁,主要兼任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东明,男,1962年5月生,研究生。曾任陕西省军区现役军官,陕西日报社记者、部主任,华商报社副总编辑、总编辑。现任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总经理。其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符洪,男,1956年10月生,研究生。曾任海口市开发区管委会贸易部经理,海口市长流新区管委会安置办主任,海口市长流开发建设总公司置地部部长,海口市煤气管理总公司党委委员,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现任海口市煤气管理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主要兼任海口巴士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海口鑫元天然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口共速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力,男,1955年8月生,本科,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曾任职于国务院、中办研究室,新华社;曾任半月谈杂志社总经理,新华社音像中心副主任,上海证券报副总编辑,中视都市传媒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国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尹伯成,男,1936年8月生,复旦大学硕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2002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本公司26,300股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储一昀,男,1964年12月生,上海财经大学博士。1986年7月自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毕业留校任教至今。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专职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原中国会计教授会)副秘书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瞿强,男,1966年1月生,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曾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应用金融系主任。现任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现由第四届董事会提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提供的被提名候选人简历,被提名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提名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
    综上意见,本人同意提名温子健、王伟旭、汪方怀、刘东明、符洪、杨力、尹伯成、储一昀、瞿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尹伯成、储一昀、瞿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尹伯成、储一昀、瞿强
    二○○六年十月九日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尹伯成、储一昀、瞿强为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九日
    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尹伯成、储一昀、瞿强,作为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海南民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尹伯成、储一昀、瞿强
    二〇〇六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