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0日电卫生部消息,卫生部组织督查组日前对北京、安徽、内蒙古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督查。督察显示,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喜忧参半。各地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自建水厂和二次供水还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督察结果显示,2006年上半年,被督查的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市政水厂监督检查235家,覆盖率为76.5%;自建水厂监督检查714家,覆盖率为95.2%;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4086家,覆盖率为84.2%。开展市政供水水源水水质监测450份,合格353份,合格率为78.4%;市政供水出厂水536份,合格488份,合格率为91%;市政供水未梢水2641份,合格2534份,合格率为96%。开展自建集中供水水源水水质监测279份,合格235份,合格率为84%;自建集中供水出厂水372份,合格338份,合格率为90.8%;自建集中供水未梢水540份,合格497份,合格率为92%。开展二次供水水质监测1967份,合格1847份,合格率为93.9%。
督查中发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地方的供水单位改、扩建项目未向卫生部门申报审查,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未能实施;二是自建水厂卫生安全隐患较多;三是一些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缺位,难以保证供水卫生安全。
卫生部要求各地充分认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重点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监管工作,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一是进一步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工作,加强供水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严格供水单位日常水质监测资料报送工作,促进供水单位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消除供水卫生安全隐患。二是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间协调合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监督工作效率。三是要抓紧摸清自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设施底数,全面掌握自建水厂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现状,根据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针对性强、具有实效的监管措施。四是在继续做好市政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管的同时,将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向自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卫生监管倾斜,尽快改善目前自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监管状况,整体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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