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股东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珠集团”)及其控股企业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余额为29,467,769.64 元人民币。为进一步有效落实并加快清欠工作进程,经本公司与金珠集团积极协商,日前双方就非经营性占用余额29,467,769.64 元人民币的清欠计划签定了协议。 根据该协议,金珠集团及其控股企业计划于2006 年10 月底、2006 年11 月底和2006 年12 月底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分别清偿10,000,000.00 元人民币、10,000,000.00 元人民币和9,467,769.64 元人民币,合计29,467,769.64 元人民币。依此,原清欠计划中的以资抵债方式将终止。
    原清欠计划及清欠进展请阅2006 年4 月28 日、2006 年5 月16 日、2006 年9 月14 日和2006 年9 月20 日的《中国证券报》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查询。
    特此公告
     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