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农民工在用人单位试用或学徒期间,经常拿不到工资或工资很低。近日,山东省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得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从10月1日起,山东省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共分为390元、 430元、480元、540元和610元五类。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对劳动者包吃住,属于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用人单位不能将此计算在工资之内,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货币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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