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合涌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上海合涌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3日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非 国有股份2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2%)、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8 %)质押给兴业银行上海南外滩支行。
    公司于2006年10月9日收到二股东单位通知,上述质押已于2006年9月29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部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