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于2006年6月20日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受
让所持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该股权于2006
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过户手续。
    该股权过户完成后,深圳国投不再持有延边公路股份,公司合计持有延边
公路84,977,833股非流通股,占延边公路总股本的46.15%。
    根据《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公司关于《延
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的本次收购为延边公路
股权分置改革整体方案的一部分,如延边公路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能获得中
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仍需履行或依法申请豁免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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