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2日,由于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湖北多佳集团实业
有限公司(下称:多佳集团)与华夏银行武汉市青山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
多佳集团、华夏银行及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合并控制公司
54.22%限售流通股,下称:兴龙实业)所签的三方和解协议书,湖北省武汉市江岸
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兴龙实业持有的公司5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4.76%。 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06年5月22日至2007年5月18日。公司近日接
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通知,2006年9月
28日,兴龙实业持有的公司5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已经在该公司办理完毕解除司
法冻结手续。
    2006年9月28日,兴龙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3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支行,将其持有的公司2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
给云南交通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兴龙实业本次共质押5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
,以上质押已经在登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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