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截止到2006年6月10日,公司欠济南市商业银行所属三家支行贷款本金4390万元,其中公司以房产抵押贷款为3540万元,将军控股有限公司担保贷款850万元;利息(含复息)1925.94万元,合计债权为6315.94万元。
    为积极解决公司银行债务、减轻企业包袱、搞好股改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公司多年拖欠抵押贷款问题,达成贷款处置协议。
    将军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房产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4390万元借给公司,与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借款合同(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利息按月支付),公司以此借款用于归还欠济南市商业银行所属三家支行贷款,三家支行放弃公司原贷款抵押物,并协助公司办理原贷款抵押物解除抵押的相关手续;公司于200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多年拖欠济南市商业银行所属三家支行贷款利息260万元,商业银行免除剩余的贷款利息。
    日前,公司已履行完毕协议约定的条款,商业银行放弃了剩余贷款利息的追索权。
    特此公告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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