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费杨生 北京报道
    国土资源部耕保司司长潘明才昨日表示,国土资源部正联合多个部委推进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加强新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部、发改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环保总局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复垦义务人必须根据土地破坏面积和类型、采出原矿量、复垦标准等,依法缴纳土地复垦费;建设用地预审或采矿权审批时,有审查、审批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审核。
    潘明才介绍,我国土地复垦的现状不容乐观,呈现出“旧账未还、新账又欠”的特点。据测算,约有60%以上的废弃地可以复垦为耕地,每年可新增加粮食270亿公斤;约30%的废弃地可以复垦为其他农用地,可新增产值405亿元;约10%的废弃地可以复垦为建设用地,至少可满足我国四年至五年的建设需要,如按每亩10万元的价格进行有偿出让,政府可收取出让金900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