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费杨生 申屠青南 北京报道
    融资租赁业发展至今已20多年,但仍面临着发展速度缓慢、规模弱小等尴尬,如何抓住“两税”合并、银行改制以及《融资租赁法》即将出台等机遇,打破行业坚冰呢?
    在日前结束的“第四届中国租赁业论坛”上,与会的政府官员和业内专家认为,应当完善现行的税收、会计准则等政策,鼓励银行进军融资租赁业,加强监管,规范租赁交易行为,以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
    “钱”景广阔中的尴尬
    专家认为,从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融资租赁业在我国大有“钱”途,然而该行业发展速度偏慢、规模偏小的现状无疑是广阔“钱”景中的尴尬。
    全国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起草小组副组长王文泽说,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将使建筑、交通、电力和水利等投资不断增大,对工程机械设备的需求将十分旺盛,融资租赁业大有可为。
    有数据显示,英美等国的工程机械销售额中,65%以上是以租赁方式实现的,而我国设备投资中采用租赁形式的比重只有2%左右,每年的融资额不到美国的1%、日本的2%或者韩国的10%。
    以飞机租赁为例,波音公司预测,中国在未来20年内将需要2600架新飞机,价值2130亿美元。按照全球飞机约有38%是通过租赁形式获得的“惯例”,则中国飞机租赁市场的空间将在800亿美元左右。但是,目前我国的飞机租赁市场主要由外资租赁公司垄断着。
    还有专家指出,融资租赁业也面临着银行流动性过剩与大量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尴尬。银行将一半左右的信贷资源投放给了少数的大企业,把大量的中小企业“拒之门外”,而融资租赁业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拥有的资产所有权有力地保护了其收取租金的债权,这种交易安排将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良好机遇。
    五大因素制约发展
    专家指出,融资租赁业之所以出现上述尴尬,与政策环境、资金来源、社会诚信体系等因素有密切关系。
    王文泽认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一是人们“重所有,轻使用”的传统观念比较牢固,公众对融资租赁的认知水平偏低;二是社会诚信基础较薄弱,承租人违约往往造成出租人巨大损失;三是融资租赁企业的资金来源受到限制,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禁止银行资金投资融资租赁,影响了行业的做大做强。此外,法律法规等政策环境的不完善,专业人才的匮乏也造成了行业发展缓慢。
    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的一位人士特别指出,日本等发达国家对融资租赁业普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允许设备加速折旧,提供低息贷款等。而我国的税收政策、会计准则等的不完善,不统一制约了行业发展。
    多面出击破题行业坚冰
    与会专家认为,应该抓住《融资租赁法》酝酿出台的时机,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推动银租合作,打破行业发展的瓶颈。
    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的一位官员透露,银监会鼓励银行支持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并正在研究制定境内金融机构投资控股融资租赁企业的管理办法。业内专家认为,在此背景下,推进银租合作已是大势所趋,并且会实现双赢效果。国内银行可以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改善信贷结构和资产流动性;融资租赁业也拓宽了资金来源,更有利于成为中小企业的新型融资工具。
    尽管我国目前还没有银行资金投资入股融资租赁公司,但融资租赁法还是留有余地,将力促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入融资租赁业。至于由此带来的监管难题,《融资租赁法》草案的规定是,这些具有金融背景的融资租赁企业将由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来监督管理,而整个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商务部。
    此外,融资租赁业的税收政策有望进一步完善。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郝昭成说,营业税的征收将明确征收基数,即按照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统一征收营业税;还将统一制定关于租赁残值的增值税税收处理政策;将允许融资租赁企业建立租赁呆账准备金和坏账损失制度。
    目前,商务部正在继续落实扶持政策,扩大内资企业开展租赁试点工作的范围;推进租赁业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筹建租赁业一级协会等,融资租赁业有望得到较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