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9月26日公告了《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等文件,并于2006年10月9日公告了《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 上述文件详见2006年9月26日及2006年10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
    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通知,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投")向吉林敖东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3,467.52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83%),该股权于2006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过户手续。该股权过户完成后,深圳国投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吉林敖东合计持有本公司84,977,833股非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15%。
    吉林敖东本次收购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整体方案的一部分,如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吉林敖东需履行或依法申请豁免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