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除了标准、商业模式之外,电信和广电的博弈已经成为IPTV大规模推广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但在IPTV推广过程中,电信和广电也有互相合作从而实现双赢的案例,只有让市场驱动和政策指导形成良性互动,才能真正推动IPTV在中国的发展
这段时间IPTV的发展状况可以用“一边是海水,一边是火焰”来形容。
9月初,上海电信和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SMG)在上海启动了IPTV业务全面放号,目标是2006年达到8万用户,而网通则高调宣布要在北方扩大IPTV商用城市;另一方面,同样是9月,北京网通的IPTV业务“宽频空间”悄然被叫停,这已经是继泉州、宁波等地,IPTV业务受到当地广电阻碍之后的又一起“叫停事件”。
运营商急攻
除了被广电叫停的泉州电信、北京网通等典型事件之外,各地运营商在拓展IPTV上不遗余力,焦急的态度可见一斑。以广东电信为例,到2006年9月,广东电信的IPTV业务已经拓展到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汕头和中山等7个城市,工程用户数为10万户。
今年“5·17”,四川电信曾计划在二级城市推出一项“电视上网”业务,使用电信网络实现节目点播,也就是IPTV业务,当时一位项目负责人曾向《第一财经日报》感慨:“对手已经在免费送机顶盒了,我们不抓紧不行啊。”他这里提到的“对手”正是大力发展数字电视的广电系统。
尽管目前在国内仅有上海和哈尔滨两个商用IPTV网络,而从2005年开始,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就开始了IPTV的试点,进展迅速,到2006年初,中国电信的试点城市达到23个,中国网通也有21个之多,可谓如火如荼。
不过对于运营商来说,这种只能与广电系统合作在各地以“试验”名义发展IPTV的做法,显然不能满足发展需要。
2006年上半年的股东大会上,中国电信董事长王晓初公开表态:“目前上海文广及中央电视台已取得内地IPTV牌照,中国电信除了自己申请牌照外,也会寻求与现有牌照拥有者进行合作。”
王晓初还在中国电信中期业绩发布会之后表示,中国电信仍在探索IPTV的商业模式,但是由于还没有获得运营牌照,现在仍未大规模投资。
相对于中国电信的保守和谨慎,中国网通的态度则更为坚定和急切。中国网通首席执行官左迅生表示,网通在哈尔滨的IPTV尝试是非常成功的,按照计划,网通下一步将在辽宁、黑龙江省包括大连在内的五个城市扩大 IPTV推广。
广电的攻守
在运营商积极参与到IPTV竞争中来之后,广电系统并没有听这任之,一方面大力发展跟IPTV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数字电视业务,可谓“以守为攻”,另一方面也在探索新的IPTV业务模式,并通过网络改造、技术试验等措施“以攻为守”。
在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确定之后,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之内就有北京八城区,江苏南京、无锡以及浙江临安、镇海,甘肃,山东济南,黑龙江,广东东莞,湖南长沙等数十个省市的数字电视转换工作开始或者纳入业务规划。
当数字电视和IPTV出现激烈竞争和冲突时,就出现了“泉州事件”。
此外,广电部门也在“主动出击”,探索以及测试适合自己的IPTV发展模式。信产部电信研究院专家向记者介绍,从技术上来说,广电网络也可以通过改造实现交互功能,不过改造成本较大,但广电系统也在进行广电网络改造和升级方面的尝试。据了解,河南南阳市就使用GEPON+IPTV的方式进行了广电双向网络的改造,从而使广电网络可以迅速开展交互类IPTV业务。
共赢的可能
在我国的IPTV商业模式中,广电具有内容优势,电信运营商具有网络和技术优势,但是似乎由广电提供内容,电信运营商提供网络的合作方式并没有得到双方的认可。
目前各运营商给自己的定位都是信息服务商,而广电内容只是与其合作的SP/CP的一部分而已。电信运营商除了跟广电进行内容合作之外,也在积极拓展自己的内容提供商,广东电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承认,目前IPTV的合作伙伴除了上海文广之外,还有21CN、腾讯、中国游戏中心等20多家。
而广电方面对这种合作模式的意见很大。信产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标准研究所专家认为,在IPTV发展模式中,谁掌握网络渠道,谁赚钱。
国家广电总局副总工杜百川的态度则更清晰地表明了广电系对待IPTV的看法。他认为:“广电总局颁布全国性IPTV执照有非常明显对电信单向开放的意味。”杜百川的理论依据是,尽管IPTV执照不是发给电信运营商,但任何一个电信运营商与广电机构合作之后,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运营IPTV业务,而广电机构并不能对等地运营电信业务。
目前,根据国家规定,IPTV业务的经营需要四张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CP证、移动增值业务许可证),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发放,其中网上传播许可证由国家广电总局发放,而ICP证则要由运营商的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发放。
北京网通新闻发言人助理就“宽频空间”业务被叫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被叫停的原因是“不符合政策”。她提到的政策,就是广电总局对IPTV业务的监管。而实际上,目前的IPTV业务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直接主管部门。由于获得ICP牌照门槛较低、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相对较难,因此IPTV的牌照发放一般是由广电总局发放,并对内容进行审查和管理。
业内人士认为,除了标准、商业模式之外,电信和广电的博弈已经成为IPTV大规模推广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但在IPTV推广过程中,电信和广电也有互相合作从而实现双赢的案例,只有让市场驱动和政策指导形成良性互动,才能真正推动IPTV在中国的发展。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