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1日接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通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的精神,同意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持有的公司国家股3467.1288万股(占总 股本的57.11%)转让给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浪莎),股权转让价格为 700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浪莎将持有公司非国有股3467.1288万股。
    此次股权转让报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收购的事宜尚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