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正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0月11日在上海市良安大饭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计32人,代表股份333,604,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858%,其中B股股东9人,代表股份4,790,055股,占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1.7960%,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顾忠惠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顾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332,633,778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7091%,其中B股股数3,910,075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81.6290%;
    本议案反对票868,480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2603%,其中B股股数868,48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18.1309%;
    本议案弃权票101,858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306%,其中B股股数11,50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2401%。
    2、《关于公司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互为对方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提供对等信用保证的议案》。(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于2006年9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香港《南华早报》上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互为对方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提供对等信用保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回避了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929,354股,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同意票11,893,032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1.9847%,其中B股股数3,910,075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81.6290%;
    本议案反对票934,464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7.2275%,其中B股股数868,48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18.1309 %;
    本议案弃权票101,858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7878%,其中B股股数11,50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2401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俆国荣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