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1日在济南市解放路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路东尚先生、独立董事王月永先生因公出差,分别委托董事时民先生、独立董事王玉中先生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行使同意的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时民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四项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时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崔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从2006年10月11日起至2009年10月10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时民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陈玉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王永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林朴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汪晓玲女士为公司代理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从2006年10月11日起至2009年10月10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时民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汤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从2006年10月11日起至2009年10月10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