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公司与深圳大铲湾码头、和记黄埔兰菜帮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港进出口有限公司、MSC Gate Bremerhaven分别签订了大额集装箱起重机械供货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2.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7.4亿元,上述订单将于2008年6月底前按合同规定时间分批交付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则的相关条款,公司按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