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会计准则的执行,将对保险公司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中央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大学保险市场研究中心副主任管贻升表示,“新会计准则中不仅对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还将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投资等方面的核算。 ”
10月8日,保监会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全行业从2007年1月1日起同时执行新会计准则。总体实施方案为“同时切换,分步到位”。即全行业统一从2007年1月1日起实现“会计报表 层面的切换”,2008年1月1日之前实现“管理流程层面的切换”和“会计账目层面的切换”。
投资收益波动增加
据业内人士分析:“新会计准则对保费收入并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对准备金会有一定影响,不过都没有实质的差异,但在投资方面,会引起较大的变化。”
在新会计准则下,随着证券市场的起伏,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当期利润的波动也会增大。新准则中,“投资”不再按照持有期限划分,而是按照持有意图划分,分别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投资、可供出售投资和持有到期投资。对于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不同于原来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计算方法,新准则以公允价值计价,能够体现保险资金投资的浮盈,更准确地反映投资收益。而在旧准则下,如果投资的产品不出售,其盈利是不能反映在投资收益中的。
统一标准 行业备战
保险的分类统计一直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新会计准则正好为此树立了一个标尺。
新的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共计39项,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对其他企业鼓励执行。而保监会在通知中要求全行业同时、统一执行,便于数据统计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首先在行业内部,各家公司依据不同的规定对保费收入、承保、偿付能力等进行计算,其实是无法进行准确的横向比较的,各公司加总的数据也无法充分反映行业实际状况,这对于投资者的决策以及监管者的调控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对于公司而言,不同的核算、决算方法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从经营角度上讲,也无法准确衡量公司业绩。
尤其是对于在香港上市的中国人寿、平安、人保来说,上市公司披露的中报依照的是香港的会计准则,与国际标准非常接近,而国内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两者有一定差距。不过,在明年年初采用新的会计准则后,两地的标准将基本一致,尤其是国寿、平安已相继宣布要回归A股,届时两地的统计数据也将更加具有可比性。
距离2007年1月1日仅剩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分秒必争投入准备。“时间很紧张”是普遍的反映。除了报表的调整外,系统的更改、测试,流程的重新调试也是十分迫切的问题。
业内人士还表示,新的会计准则将会使保险核算更加科学、反映更加精确,但还要待相关的指南出台后,一些更为具体的问题才能明确。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