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商务部等机关已公布并下发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该项规定旨在规范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的各种行为,对零售企业在促销活动组织、广告宣传、现场布置、活动实施与解释、纳税、服务承诺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且有严格的处罚措施。 该管理办法自2006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市商业零售业中的知名企业,苏宁电器华北大区管理总部执行总裁范志军就此向记者介绍了苏宁的诚信经营之道。
范总谈到,商业企业立业之本就在于诚信。百年苏宁的最终目标是打造中国最优秀的连锁网络服务品牌,诚信一直是苏宁经营基本之道。“苏宁”是为江苏省首例著名服务商标,苏宁作为家电零售企业的龙头,自上世纪90年代初进入家电零售领域以来,多次被中国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授予诚信纳税会员企业。经过16年的发展和积累,如今已在全国有400多家连锁店面,凭着在业界独一无二的自营服务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此外也服务已经成为苏宁成功连锁全国的金字招牌。
范总指出,做家电就是做人,在硝烟弥漫的家电商圈,尽管“价格”、“礼品”、“打折”等喊声震天,除了服务之外,苏宁有着自己独特的“必杀秘笈”——诚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顾客诚信。苏宁在促销活动中,严格遵循国家的各项广告法律法规,一贯信守承诺,不仅与供应商、活动协办方签订合同,在广告宣传用语中也做到实事求是,不夸大其辞,如惊爆机都会注明几款,并明示消费者可在哪家店参与。
其次,对供应商诚信。苏宁为供应商提供生产启动资金、强大的分销网络、完善专业的售后服务、强大的终端促销能力,为供应商的营销工作提供全面的服务。10多年来,苏宁的资金、服务都赢得了业内厂商的赞誉和口碑,已与500多家厂商结成总部对总部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苏宁的发展提供产品、价格、售后、配送等方面的支持。
再次,对社会诚信。苏宁的成功离不开社会与国家的支持,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服务社会主要表现在通过缴纳税金,为国家财政收入做贡献;通过1200工程及蓝领工程吸纳社会就业,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通过积极参加公益、教育、慈善事业,为相关机构、个人提供经济上的援助和支持。
范总表示,此次商务部出台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是规范市场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的有利举措,对苏宁这样标准化管理的全国大型连锁企业是一个极大的鼓舞,苏宁也将参考相关条款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苏宁的促销管理制度,加强终端操作的学习,进一步引领行业在诚信经营继续进行标准制定和创新。
范总最后还强调,诚信经营是属于商业企业的基本素质,是小学课程,作为上规模、跨地域、有品牌的现代连锁商业企业,还必须进一步进修中学乃至大学的课程,研究并创新在消费者促销活动中提供增值服务,从顾客最基本的诚信需求到全面提高顾客的购物满意度。为此,苏宁近年来也一直依托信息技术的发展开展服务创新,展开会员营销、数据营销和情感营销,不断推出新的服务举措,全面超越了单纯注重诚信促销的初级阶段。据悉,苏宁还将在十月份开始开展一系列的金秋服务月、会员回访、联谊、家装团购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诠释苏宁创新经营理念的实际内涵。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