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收到张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队《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苏张公消重限字【2006】第047号)
    该消防大队于2006年10月9日对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下列重大火灾隐患:
    1、消防冷却水系统不符合稳高压系统要求。
    2、未达到一级负荷供电要求,且不能自动起动备用电源。
    3、消防泵的流量不足。
    4、缺少消防取水码头。
    5。消防供水管径不符合规范要求。
    要求在2006年10月16日前改正。
    目前,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正在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按要求进行整改。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保税仓储、货物中转、装卸;转口贸易、国内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间的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公司直接持有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出资额9000万元,本公司另一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出资额1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资额占该公司总出资额的91.2%)本公司实际持有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出资额9912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9.12%。
    特此公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