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9月2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增持深圳清华力合传感科技有限公司36.8999%股权的议案。
    同意以人民币5096.83万元的价格收购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深圳清华力合传感科技有限公司36.8999%的股权。
    此项收购完成后,公司所持深圳清华力合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增至62.485%,深圳清华力合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冯冠平、朱方、张东宝回避表决,6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此议案须报股东会审议,详情请见《关于收购深圳清华力合传感科技有限公司36.8999%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增至344,708,340股,同意将《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3,909,800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4,708,340元。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报股东会审议。
    3、关于召集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6年10月29日(星期日)上午9:30时在珠海市唐家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东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增持深圳清华力合传感科技有限公司36.8999%股权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定于:2006年10月24日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