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0月12日上午如期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忠文先生主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105,077,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5%,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表3人,代表公司股份105,057,730股,占公司总股份61.64%;流通股股东3人,代表公司股份19,648股,占公司总股份0.0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报告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按照预定的程序,以记名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冯德国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股东大会以105,077,378股同意(其中非流通股105,057,730股,流通股19,648股),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同意股数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衡昌律师事务所宋莹律师与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通过的有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衡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