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通知,该公司因其申请银行借款质押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520,000股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06年10月10日,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部分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2006年10月13日,该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125%。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