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药品挂网阳光采购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网上限价竞价
《华南新闻》 ( 2006-10-13 第01版 )
本报广州10月12日讯 从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传来消息,倍受关注的《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及相关公告已公布,这标志着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挂网采购正式启动。
据介绍,根据2005年的《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文件》,为防止恶性竞争,规定“药品投标价乘以2.5后,其值仍低于该品种均价”,“将作为废标处理”,新方案中这一条将不复存在。新方案采取限价竞价方式,具体为:对限价竞价目录中的品种,制定限价后,所有产品报价均要求低于或等于限价;对限价竞价目录品种进行竞价分类后,将报价由高到低排列,按比例选择一定数量价格低的品种入围;在限价报价后,对纳入价格谈判的品种,组织专家进行价格谈判,公开整个谈判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特邀监督员、社会群众现场参与监督。
本次活动从10月15日开始接受生产企业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参加申报。采购人范围是广东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已参加各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乡镇医疗机构;采购周期为一年,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原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期未满1年的地级市,满1年后执行全省挂网结果至2007年12月31日止。相关文件和通知已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dmpc.cn)上发布。
(廖秋桃 陈广泰)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