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5月7日,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色”)与广州中科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科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75192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8%)转让给湖南有色。 2006年6月21日,湖南有色与海南金昌旅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海南金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396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转让给湖南有色。上述股权转让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豁免湖南有色要约收购义务。
    2006年10月12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本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发生了变化,中科信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湖南有色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29158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93%,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