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6日电 据中国保监会网站消息,保监会日前颁布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是保监会吴定富主席就《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答记者问的全文。
1、《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颁布实施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十一五”时期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 保险既是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当前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加快发展的新阶段,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领域越来越广,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重,改革发展的任务越来越紧迫,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保监会在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下,组织编制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十一五”时期(2006年至2010年)保险业的发展方向、预期目标和政策措施,目的是引领中国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险业发展,《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出台,明确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定位,指明了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发展方向,开辟了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发展道路,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发展战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的关怀和重视。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贯彻《若干意见》是保险业的中心任务。编制好保险业发展规划,是保险业落实《若干意见》的一项主要举措,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监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的重要途径,是保险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通过规划,准确把握保险业初级阶段的初始时期发展规律,科学谋划保险业的发展目标、发展模式,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对做大做强保险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穿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全面总结了“十五”期间、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系统分析了当前保险业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一五”时期保险业发展的总体思路、预期目标和政策措施,描绘了保险业中长期发展的宏伟蓝图,是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实现保险业发展宏伟目标的行动纲领,必将对“十一五”时期保险业的改革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2、《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体现了什么精神?
答:《纲要》主要体现了以下三个精神。
一是时代精神。编制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就要把握时代脉搏,反映时代特征,顺应时代潮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世界保险业保持较快发展。中国经济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改善生活质量的需求明显上升,保险已经成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纲要》顺应时代发展变革的潮流,提出到2010年,基本建成一个业务规模较大、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保险业。
二是大局精神。保险业必须立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纲要》围绕保险业怎样发展才能满足人民的需求,怎样改革才能有利于提高行业竞争力,怎样监管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怎样对外开放才能提高保险业国际竞争能力,从全局的高度,对“十一五”时期保险业发展的总体思路、预期目标和政策措施等,进行了科学分析和统筹规划。
三是创新精神。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中国综合分析世界发展大势和中国所处历史阶段提出的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行业,也是当前保险业面临的一项战略任务。中国保险业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纲要》以创新的精神,借鉴国际经验,提出了改革创新的发展思路,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将加强自主创新作为促进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措施。《纲要》通篇体现了创新理念,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力求在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3、请谈一谈《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过程。
答:《纲要》的编制过程,是一个发扬民主的过程、一个集思广益的过程、一个科学决策的过程,凝聚了业内外各方面的智慧。《纲要》编制工作于2004年3月正式启动,主要分为五个阶段:一是课题研究阶段。针对中国保险业在“十一五”时期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了20多个研究课题,委托国内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了深入研究,形成了近100万字的研究报告。二是培训交流阶段。举办了规划编制工作培训班,对保监会机关和各保监局规划编制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举办了以规划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论坛,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交流研讨。三是初稿起草阶段。在充分吸收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纲要》初稿。四是征求意见阶段。先后多次征求保险公司、专家学者和课题组成员意见,并在2006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对各方面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进行了充分吸纳。五是修改发布阶段。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对《纲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纲要》并对外发布。
4、《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定位和框架是什么?
答:关于《纲要》的定位。保险业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属于行业规划,是事关保险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和综合性规划,也是保险业区域发展和各保险机构编制本地区、本单位发展规划的依据。
关于《纲要》的框架。《纲要》广泛吸收借鉴了国内外规划编制的科学方法和有益经验,确定了基本框架,包括“十五”期间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十一五”时期保险业面临的发展环境、总体思路、政策措施和规划实施等五个部分。其中,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是《纲要》的核心部分。为了对保险业规划的编制背景、规划期和编制目的等问题进行说明,在《纲要》的开头还增加了一个简短的序言。
5、《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纲要》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十五”期间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情况。重点阐述保险业在“十五”期间所取得的主要成就、基本经验和存在问题。主要成就表现在保险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功能作用不断增强,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开放水平显著提高,风险防范明显加强,理论创新取得突破等方面。基本经验概括为“四个必须”,即必须把服务经济社会全局和最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把做大做强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战略任务,必须把改革开放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把防范风险作为保险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十五”期间保险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产品不能有效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需求,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诚信建设亟待加强,保险人才总量不足等。
第二部分是“十一五”时期保险业面临的发展环境。正确认识和科学分析保险业的发展环境,是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也是保险业实现科学发展的前提。“十一五”时期,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社会转型加速,保障需求增大,国际交流合作继续深化。总体上看,中国保险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十分有利,“十一五”时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期。
第三部分是“十一五”时期保险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预期目标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是指导思想。概括提出了“一个立足,两个坚持,五个着力”。“一个立足”,即立足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两个坚持”,即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坚持防范风险不放松;“五个着力”,即着力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着力健全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着力加强诚信建设,着力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二是基本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了“五个坚持”
的基本原则,即坚持改革开放、快速发展,坚持市场取向、创新发展,坚持防范风险、健康发展,坚持调整结构、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三是预期目标。为准确反映“十一五”时期保险业的发展要求,预期目标分成了“一个总目标,五个子目标”。总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建成一个业务规模较大、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保险业。五个子目标包括业务发展目标、综合竞争力目标、功能作用目标、风险防范目标和环境建设目标。在业务发展目标上,根据保险业的特点选取了保险业务收入、保险深度、保险密度和保险业管理的总资产等指导性数量指标,目的在于引导保险市场发展方向。
第四部分是实现保险业“十一五”发展目标的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是《纲要》中篇幅最大的部分,是《纲要》的核心。概括为十个方面。这些措施既顾及了“面”,又突出了“点”。从“面”上来说,涵盖了市场体系建设、保险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对外开放、风险防范、人才队伍建设、法制和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从“点”上来说,将加强自主创新、提高资金运用水平、统筹区域发展等措施单列出来,使今后的工作重点更加突出,方向更加明确。
第五部分是保证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了更好地实施规划,《纲要》提出了四项保证措施:一是加强宏观引导,促进科学发展。二是稳步推进改革,实现高质量增长。三是创新实施机制,形成良性互动。四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核心作用。
6、请解释一下《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发展目标问题。
答:这里重点说明几个关键性的指标。
一是保险业务收入。根据有关课题研究成果,预计未来5年中国保险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左右,2010年全国保险业务收入比2005年翻一番,争取突破1万亿元。
二是保险深度和密度。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时期国内生产总值和总人口的目标,预计2010年中国保险深度将达到4%左右,保险密度在750元左右。
三是保险业管理的总资产。综合考虑保险机构管理多种社会资产、保险市场主体增加、产品创新和政策突破等多方面因素,预计2010年保险业管理的总资产将达到5万亿元左右。
7、为实现“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保险业要顺利实现“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关键在于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纲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紧密结合保险业的发展实际,提出了十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健全市场体系,增强竞争能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保险市场良性运行、保险资源有效配置和保险功能充分发挥的前提。《纲要》提出了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培育再保险市场、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重点措施,目的在于增强保险业的竞争能力,夯实持续发展和做大做强的市场基础。
二是深化体制改革,转变增长方式。这部分包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公司经营机制、深化国有保险公司改革和监管体制改革等措施,旨在进一步健全保险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保险企业的规范化运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保险资源配置。
三是加强自主创新,拓宽服务领域。提高保险业自主创新能力是建设创新型行业的核心。《纲要》提出,要健全以保险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保险创新机制。通过采取产品创新、服务创新、销售方式创新和综合经营创新等手段,拓展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
四是提高资金运用水平,增强资产管理能力。资金运用和承保业务是保险业发展的“两个轮子”,是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基础和前提。《纲要》提出,完善资金运用管理体制,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加强资金运用风险控制,实现保险资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稳定性的优势,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五是统筹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是保险业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纲要》提出,在加快经济发达地区保险业发展、有效发挥其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同时,统筹保险业区域布局,积极开拓“三农”保险市场,形成合理区域发展格局,促进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科技推动作用。信息化建设是促进保险创新、加强管理、提升竞争能力和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纲要》提出,要加大投入、积极推进,通过企业信息系统、保险电子政务、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统计信息基础,尽快提高保险业信息化水平,发挥信息技术在促进保险创新、推动保险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力和防范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开创互利共赢新局面。《纲要》提出,要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强国际监管交流合作,促进中外资保险公司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增强保险业在全面对外开放条件下的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不断开创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八是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防范风险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纲要》提出,要按照依法监管、防范风险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原则,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进一步健全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为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制度,巩固以公司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五道风险防线,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
九是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人才问题是关系保险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保险业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必须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纲要》提出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健全保险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进保险教育培训制度,努力建设一支适应保险业发展的监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保险营销人才队伍。
十是加强法制和文化建设,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建设中国特色的保险业,既要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纲要》从法律制度、政策支持、诚信文化、理论研究和保险宣传等方面进行阐述,旨在培育以诚信为特色的保险行业文化,营造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8、下一步保险业如何实施《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答:为保证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纲要》中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根据这些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行业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统一思想。《纲要》内容丰富、内涵深刻,全行业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要通过系统全面深入地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纲要》精神上来,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纲要》的实施工作中去,进一步增强加快保险业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积极做好《纲要》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突出保险的功能和本质属性,通过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保险宣传和风险教育,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努力形成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关心和支持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营造全社会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氛围。
三是加强领导,积极推动。根据《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按照不同分工,加强协调,积极推进。中国保监会是《纲要》实施的组织者,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引领保险业发展的能力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保监会各派出机构要根据各地特点,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好当地保险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当中。各保险市场主体要根据《纲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科学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推动各会员单位对本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
总之,我们要充分发挥《纲要》在保险业发展中的指导和推动作用,通过全行业的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确保“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
(责任编辑:马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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