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在编制本期财务报表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以下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对留存收益年初数的影响
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差错 1,299,697.90
2002年-2003年企业所得税差错 -34,715,513.48
其他会计核算差错 -3,516,060.05
-36,931,875.63
    具体会计差错内容及更正处理说明如下:
    一、关于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差错更正
    根据200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定应交企业所得税与2005年度会计报表计提数对比差异为-1,313,624.60元,其差异形成的主要原因是:
    1、本公司(母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定应交企业所得税与原会计报表计提数对比差异为-1,028,566.90元,原因是我司非货币资产投资转让所得计缴的企业所得税与企业经营所得计缴的企业所得税在划分计算上出现差错调整。
    2、公司下属子公司白云山威灵药业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定应交企业所得税与原会计报表计提数对比差异分别为-227,267.03元和-79,755.36元,原因是动用以前年度的工资储备及其计提的工资附加费作纳税调减处理。
    3、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定应交企业所得税与原会计报表计提数对比差异为21,964.69元,原因是:固定资产残值率税务部门统一规定为5%与企业实际计算残值率3%的差异作纳税调整增加处理。
    对于上述会计差错,公司在编制2006年度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留存收益和相关科目的年初数进行了更正,调增了2005年度的净利润1,299,697.90元,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1,104,743.21元,调增盈余公积年初数194,954.69元,调减应交税金年初数1,313,624.60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年初数13,926.70元。
    二、 关于补缴2002年-2003年企业所得税差错更正
    根据广州市地税局稽查四局的要求我司对2002年-2003年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发现本公司(母公司)2002年-2003年发放的工资薪金及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用等超过税前扣除标准部分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按税法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处理,需我司自查补缴2002年企业所得税16,847,890.23元,补缴2003年企业所得税7,391,458.10元,并交纳由此而产生的滞纳金13,760,596.85元。
    本次补缴税款的纳税事项主要有:工资薪金项目补缴税款18,500,753.09元,业务招待项目补缴1,448,939.39元,业务宣传费项目补缴2,116,757.72元,职工福利费项目补缴1,514,746.19元,工会经费项目补缴658,151.94元。
    本次自查补缴税款,我司并非有意偷逃纳税,产生上述纳税重大偏差的原因主要有:
    1、我司历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均委托税务机关认可的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知力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并依据其出具的2001年、2002年、200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进行各年度纳税申报,知力税务师事务所可能是对税法规定存在误解而出现上述重大偏差,客观上造成了我司未能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税法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处理。
    2、我司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等相关税收政策理解不够透彻,长期以来过于信赖税务中介机构知力税务师事务所,因此,对其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未作认真细致的审核就进行纳税申报,导致出现了上述事项,反映出我司在纳税意识上的不足。
    上述自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对我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如下影响:根据财政部财会[2003]10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文件中第十五问的规定,我司对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和相关滞纳金按所属会计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将影响我司2006年利润减少3,284,431.70 元,同时调减2006年年初股东权益 34,715,513.48元,其中,追溯调减2002年股东权益 16,847,890.23元,追溯调减2003年股东权益 9,455,324.65元,追溯调减2004年股东权益 3,988,617.53 元,追溯调减2005年股东权益4,423,681.07元。
    对于上述会计差错,在编制2006年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留存收益和相关科目的年初数进行了更正,调减年初股东权益34,715,513.48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32,035,369.99元,调减盈余公积2,680,143.49,调增应交税金年初数24,239,348.33元,调增其他应付款年初数10,476,165.15元。
    本次自查补税,对我司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为此我司已采取以下措施:组织全体办税员重新学习《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等税收法规,增强办税员的纳税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布置对2004年-2005年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要经过办税员和财务负责人二级审核签名方能据以进行纳税申报;更换了税务中介机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企业的相关内部控制,防范财务和税收风险。
    三、关于2005年度会计核算差错更正
    公司以下属分公司广州白云山中药厂与和黄药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对于2005年5月以股东借款形式投入合资公司的厂房、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ERP信息工程"等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堤围防护费等合计3,474,815.05元,本公司错作净资产投入的减项处理,借记了"资本公积"科目。对于上述会计差错,本公司在编制本期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留存收益和相关科目的年初数进行了更正,调增2005年度"营业外支出"科目3,474,815.05元,调增2005年末"资本公积"科目3,474,815.05元。
    由于上述会计差错事项导致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目前,本公司已聘请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并将尽快披露其审计的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