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香港《证券与期货条例》(稳定价格)规则的相关规定,联席账簿管理人在本公司H股发行的稳定价格期间内可以实施相应的稳定价格行为,并要求本公司对已经采取的稳定价格行为和稳定价格期结束等事项进行公告。
    本公司有关全球发售H股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06年10月13日结束。稳定价格期间,本公司联席账簿管理人仅采取了如下一项稳定价格行为:于2006年9月27日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本公司额外发行220,000,000股H股,该等股份的发行价格为全球配售的发行价格,即每股8.55港元(不包括应付的1%经纪佣金,0.005%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同时,本公司相关国有股东亦就该等超额配售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额外划转2,200万股股份并转为H股。前述H股已于2006年10月5日在香港联交所开始进行交易。
    以上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06年9月28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