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委托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生出惊天巨贪,南航集团爆出腐败大案。昨日上午,该集团原财务部经理陈利明因鲸吞过半亿贿款,挪用高达12亿的公款,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一同涉案的还有南航集团原副总经理彭安发。 汉唐证券公司及其原广州总部负责人亦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同时被列为被告。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1年至2005年7月案发,被告人陈利明涉嫌利用违规的“委托理财”业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300余万元,贪污公款人民币1200余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2亿元。其中3亿元被挪用公款与被告人彭安发有关,至案发时为止,该3亿元被挪用公款仍未归还南航集团。
大案
南航违规投资43亿理财
2001年8月间,被告人陈利明、彭安发和时任南航集团总经理的颜某某(现已退休)三人商量,决定利用南航集团的银行信用贷款,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有固定回报的投资理财业务。
鉴于上述业务有违国家相关的金融证券法规的规定,遂商定此事只控制在三人范围内知悉,且决定向银行申请办理理财所需贷款及签约、与证券公司洽谈理财条件、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等具体事宜,均由颜授权陈全权代表办理,彭则负责面上的监管。据查,2001年8月至2005年6月间,陈利明共具体经办南航集团在汉唐证券公司和世纪证券公司(另案处理)委托理财业务共计人民币43.552亿元。
随着汉唐证券被证监会取消交易资格并进行资产清算,南航集团的这一违规投资随之回收无望。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陈利明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汉唐证券、世纪证券以“顾问费”名义给予的贿赂款;侵吞南航集团因委托理财应收取的固定收益款项,据为己有;还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彭安发挪用银行信用贷款,供个人和朋友注册公司及经营使用。
受贿
半亿回扣外加豪宅宝马
经查,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间,由陈、韩具体经办,南航集团共利用银行信用贷款并以南航集团的名义,按年利率10%的固定收益比例,在汉唐证券进行了4次一年期委托理财业务,共计人民币16.426亿元。与此同时,韩代表汉唐证券按理财金额1%的比例分四次以“投资顾问费”的名义共计支付给陈利明贿款1642.6万元。
此外,2002年4月至2005年6月间,由陈利明、世纪证券公司原副总裁吴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具体经办,南航集团利用银行信用贷款并以南航集团财务部名义在世纪证券进行7次委托理财业务,总额27.126亿元。
同样,陈利明私下与世纪证券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并按理财金额1%-1.5%的比例共收受3429万元的不义之财。2002年12月至2005年4月间,陈利明慷公司之慨,挪用巨额公款给朋友姚壮文及其公司使用,姚则投桃报李,先后向陈利明的女儿陈×送出价值70余万元的宝马5系小轿车一辆以及总价值225万元的颐和山庄豪宅一套以及车位两个。
贪污
截留千万收益里外通吃
一头从证券公司收取巨额回扣,一头则从南航集团的投资理财收益中大肆中饱私囊,陈明利可谓“里外通吃”。
2003年3月26日,在南航集团委托世纪证券进行了金额为人民币5.126亿元理财业务后,陈明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示世纪证券将支付南航集团的一笔固定收益款人民币1234余万元通过他人公司汇入陈掌控的一公司账户中,据为己有,并委托韩晓军进行理财。
挪用
12亿银行信贷玩弄股掌
检察机关还指控:陈利明还利用因委托理财而获得的银行贷款授权的职务便利,以南航集团的名义多次向多家银行借款并私自挪作他用,金额高达人民币12亿元,其中3亿元经由被告人彭安发同意,挪给被告人韩晓军使用。至案发时,该笔挪用款韩晓军仍未归还。
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广州日报》供稿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