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06年10月16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经监事推选,由公司监事宋发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选举宋发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