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部和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和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等单位的支持下,中国乡镇企业协会正在举办“新农村建设百强示范企业”及“兴村富民百佳领军人物”评选命名活动。
据了解,这次活动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在评选内容上,突出“回报”二字。 评选的条件,主要是侧重于企业以及企业家对“三农”的贡献,而不完全与规模、效益、经营挂钩。评选指标不是企业的规模、企业的效益,不光看总资产、总利润,而是看企业发展起来后对农村的贡献,对农民的回报。二是在评选形式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评选不排名次,也不分先后,因为贡献形式不一样,也很难定量论出高低,重点考虑的是要有一定的面,有广泛的影响。三是在入选者的荣誉上,突出精神鼓励。评选上的示范企业和领军人物的荣誉,主要体现在精神上、舆论宣传上给他们以鼓励,宣传他们的经验,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增强全社会支持乡镇企业、支持农村的责任感。
正在公示的124个建设新农村百强示范企业中,来自东部地区的有57个,来自中部地区的有36个,来自西部地区的有31个。其中有80%的企业总资产规模超过1亿元,实现利税超过1000万元;资产超过1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占40%。正在公示的128名兴村富民百佳领军人物中,来自东部地区的有61名,来自中部地区的有36名,来自西部地区的有31名。领军人物中,有74位在担任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兼任所在村、乡(镇)书记等村镇领导职务,占到了57.81%。有全国劳动模范44人,占34.38%,省市级劳动模范36人,占28.13%。有各级人大代表39人,占30.47%,其中全国人大代表16人,占12.50%,同时还有3个是党的十六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有51人曾被农业部授予“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荣誉称号。
命名表彰大会暨“乡镇企业推进新农村建设论坛”11月份将在北京举行。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