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6年10月13日,以有关《股权质押登记及质 押登记解除通知》,解除了对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明伦集团)所持 有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7453.68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 股份总额的28.14%)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上步支行的质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明伦集团所持有的公司7453.68万股已划转 给四川明珠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明珠水利),相关过户手续已于2006 年10月16日办理完毕。至此,明珠水利持有公司股份7453.68万股,为公司第一 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