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薛黎
    凯雷与徐工日前签订了《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之修订协议。有业内专家表示,新协议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可能性较之此前将大为增加。 而新协议一旦获得通过,很可能成为洛阳轴承、河南双汇等悬而未决的外资并购案的重要标尺。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何曼青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由于各种争论和反对意见比较多,政府部门谨慎行事是可以理解的。但国际经验已经证明兼并收购是盘活低质资产、改善优质资产、带动产业结构升级的有效渠道,因此国家不会轻易放弃这种引进外资的方式。何曼青认为,国内由于有关跨国并购的政策法律环境还不成熟,具体的技术操作层面也不完善,出现暂停是正常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政府对外资并购不感兴趣。政府需要思考怎样使外资并购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
    “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的跨国并购无论是规模总量,还是并购次数在未来几年都将有很大增长,操作层面将更成熟。”何曼青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赵晋平也认为,对外开放是既定的前提,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是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的,总体上是鼓励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进行并购的,这是大背景。随着有关并购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我国对相关问题的处理将更为清晰、快捷。
    赵晋平强调,我国在处理外资并购时需要把握两个原则:一是按照市场经济标准,考量并购是否会带来垄断、反竞争。从国际经验来看,如果产业集中度超过20%,该企业对同行企业的并购就很可能带来垄断危险,这就会对该国产业的自主发展带来威胁;二是产业安全因素。即某一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企业被外资并购是否会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在这方面,世界各国都根据各自国情对外资并购采取了加以限制和规范的做法。就中国来说,要考虑有形、无形资产的流失情况,国有企业的特殊因素等。
    何曼青预计,今后我国在外资并购的审批、定价等具体操作层面会有大的动作,比如推动财务咨询、审计机构等中介组织的发展———目前活跃在中国并购市场上的企业资产评估机构主要以外资企业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