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8月17日实施完毕。 现将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有关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内容: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以及自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以后的2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低于5.60元(期间若有除权除息,则作相应调整),申能集团将投入累计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申能股份社会公众股。自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以后的2个月内,申能集团增持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在增持股份购入后六个月内,申能集团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的两个月期间(2005年8月17日—2005年10月16日),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申能股份35,091,995股,共用资金为20,301万元。
    公司于2006年6月实施了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50元的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股改承诺中关于除息调整增持价格的约定,本次股改完成一年后2个月内,如果申能股份股票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低于5.35(5.60-0.25)元,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申能股份。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17日-2006年10月16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申能股份4,372,817股,共用资金为2,332.54万元。目前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申能股份1,461,029,508股,持股比例为50.56%。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