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6年9月6日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基建投资有限公司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其持有的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北二环公司”)20%股权。 公司于2006年9月8日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上述股权,至2006年10月12日,挂牌公告期满20个工作日,经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竞价, Winner Noble Limited(中文名称:胜宝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报价:人民币陆亿陆仟陆佰贰拾万元整(¥666,200,000.00),为最高应价。比挂牌价格(权益评估价值)人民币陆亿伍仟肆佰陆拾柒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654,679,920.00)高出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贰万捌拾元整(¥11,520,080.00);比账面值人民币壹亿肆仟陆佰贰拾伍万捌仟叁佰元整(¥146,258,300.00)高出人民币伍亿壹仟玖佰玖拾肆万壹仟柒佰元整(¥519,941,700.00)。
    根据广州北二环公司合作合同的规定,本次转让需要广州北二环公司原股东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超过30日未决定是否行使的,视为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广发基建公司已于2006年10月16日通知广州北二环公司原股东在30日内(截止2006年11月15日)决定是否对广发基建公司向Winner Noble Limited(中文译名:胜宝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6,620万元转让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