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2006年10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上的《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中,原文第四部分1、对价安排中,将市净率"2.23"误写为"2.33",导致重大资产置换折合的对价水平有误,原对应部分如下:
    "按照合理市净率计算:
    稳健考虑,国金证券合理市净率为3.45倍,则
    置入国金证券股权实际价值=2.8/2.33×3.45×51.76%=9.80元
    全体股东获得的对价价值=9.80-12.8×51.76%=3.18亿元
    每一股份获得到的对价价值=3.18/1.4598=2.18元
    以成都建投停牌前20日均价作为基础,折合的对价水平=2.18/6.44=0.34
    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当于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3.4股股份对价。 "
    现更正如下:
    "按照合理市净率计算:
    稳健考虑,国金证券合理市净率为3.45倍,则
    置入的国金证券股权实际价值=12.8/2.23×3.45×51.76%=10.25亿元
    全体股东获得的对价价值=10.25-12.8×51.76%=3.62亿元
    每一股份获得到的对价价值=3.62/1.4598=2.48元
    以成都建投停牌前20日均价作为基础,折合的对价水平=2.48/6.44=0.38
    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当于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3.8股股份对价。
    成都建投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水平相当于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3.8-4.6股股份。"
    更正后的《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