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 年10 月17 日在公司3 号会议室召开。 会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06 年9 月30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2 名,实到8 名,另有4 名董事授权委托(张强独立董事委托李光金独立董事、寇铁兵董事委托苗长江董事,王卫民董事委托苏天森独立董事,魏毅军董事委托李生国董事),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苗长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会议审议通过了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s://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六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