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7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获悉:因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黑化 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继 续冻结黑化集团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限售流通股)109161133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7.99%,冻结期限自2006年10月17日起至200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