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日前与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天津市至滨海新区快速轨道交通工程中山门西段工程《动力与照明系统低压电缆采购合同》文件一份,合同总金额为77,903,301.40元人民币(其中氧化镁矿物绝缘电缆占80%,预分支电力电缆占20%),交货日期自2007年12月至2010年。
    公司利用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本次取 得天津市至滨海新区快速轨道交通工程中山门西段工程项目订单,标志着公司为天津滨海新区工程项目建设服务正式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