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繁珍女士召集,并于2006年10月5日书面通知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2名股东代表监事及1名职工代表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1-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监事会对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比例提出如下说明:
    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比例,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会计稳健性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调整后的各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能够更好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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