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客观因素的影响,黑龙股份重组方无法履行合作条款,经友好协商,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与齐齐哈尔中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解除(终止)双方于2005年9月26日签订的《租赁合同》。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