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06年10月1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孙忠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7,008,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55.33%。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263,655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与万科联合投标获取金沙洲D地块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公司已于2006年9月7日与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科)作为联合投标方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总价人民币17.5亿元获取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D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对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占有50%的份额。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签订的《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与深圳万科合作开发金沙洲D地块项目等事项,并授权总经理办理有关该项目合作开发的具体事宜。
    同意387,008,85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修订案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逐条表决。其中: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的有387,008,853股,占出席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的有387,008,853股,占出席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的有387,008,853股,占出席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的有387,008,853股,占出席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议案。
    为方便管理资金,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帐户,财务公司按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预计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将不超过本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即贰亿元人民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属于与受同一法人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
    因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余参会股东参与表决。
    同意33,676,155股,占出席大会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朱皓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结论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会议记录。
    5、其他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9日 |